湖北省爱卫办、湖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纲要的意见
(鄂爱卫办[2008]12号)
各市、州、县爱卫办,卫生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纲要(2005-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确保其各项指标和任务如期完成,以此推进我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现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规划纲要》是我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第一份规范性文件。《规划纲要》提出了当前我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目标,明确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任务,阐述了开展工作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策略与措施,对于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各级爱卫办、卫生行政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是,各地工作发展不平衡,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工作机制不健全、分工协作不到位、专项经费不落实等,这些问题和困难如果不及时加以研究和解决,将会影响《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阻碍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事业的发展。
当前,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面临十分有利的发展机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人类健康事业,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并把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列为四大体系建设之中。实施《规划纲要》是与中央提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一致的,其目标与任务的实现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前提,也是实施“健康中国2020”战略的基础。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贯彻落实《规划纲要》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卫生事业发展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之中,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其顺利实施。
二、完善机制,协力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为整合卫生行政部门内部的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省卫生厅于2007年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3名分管副厅长为副组长、10个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湖北省卫生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协调小组”,初步建立了“三统一分”(即统一制定规划、统一年度计划、统一组织考核、分工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