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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先易后难,逐步推进。首先以网上审批、行政处罚和电子监察为重点,再逐步把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纳入到网上办理及电子监察系统中。

  三、建设规划

  根据项目建设目标,用两年时间分两期建设。

  (一)第一期。从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建设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信息交换平台,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网上办理,各级监察部门实现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时、同步、全程电子监察。

  (二)第二期。从2009年10月至2010年底,在各县(市、区)和市直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强制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网上办理,市县两级监察部门实现对这些具体行政行为的电子监察。与此同时,大力推进县(市、区)和市直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网上办理及电子监察;建立省、市、县三级互通的具体行政行为网上办理和电子监察系统,并积极创造条件向乡镇延伸。

  四、第一期建设内容

  依托市政府信息网,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内容包括“一个平台、两个标准、三个系统”。

  “一个平台”指建设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信息交换平台与统一的系统软件。在同一平台上进行数据交换,实现市直各部门之间、市与各县(市、区)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监察部门可对横向各部门、纵向各下级机构进行全面的电子监察。

  “两个标准”指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数据交换技术标准及行政绩效测评量化标准。数据交换技术标准可以让各级平台方便快捷地交换数据,同时还为以后的扩展应用打下基础。行政绩效测评量化标准则是对行政审批等行为处理情况的考核标准。

  “三个系统”指分别建立网上行政审批系统、行政处罚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各系统基本功能如下:

  (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系统基本功能

  1.信息发布。经过清理规范后的所有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项,按照统一的要求在外网发布,向社会公开。

  2.网上办理。按照外网受理--专网办理-外网反馈的模式,通过各级政府网站的行政审批互动专栏或办证窗口为公众和企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供优质便捷的网上办理服务;在专网上,为各具有审批职能的单位提供承办、审核、批准及办结各环节服务。同时,逐步实现审批事项跨部门的并联审批。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专网办理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外网依法公布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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