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3.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4.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1.开展《条例》的贯彻落实准备工作。参加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会议;制定了《鹰潭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案》;积极组织全市各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会议,对全市56个政府部门、单位和县(市、区)政府进行了工作动员。
2.开展集中培训工作。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择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等6个综合部门和月湖区政府,开展了政府公开信息填报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集中三天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和县(市、区)政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人员进行了填报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3.为积极做好《条例》在本市的贯彻落实,就完善组织推进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机制等形成了工作方案。就本市《规定》与《条例》的衔接开展了相关工作,启动并基本完成了本市《规定》的制定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全省统一规定的九大类政府公开信息基础上,按照《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政府公开信息整合为25大项,主要包括:概况信息、法规公文、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城乡建设、社会公益、房屋土地、救灾款物、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会议、民生工程、招商引资、税费政策、鹰潭年鉴、公用事业、办事指南等。截至2008年底,我市对2006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清理后通过“中国鹰潭”政府门户网站、鹰潭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其他渠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8772条。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