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财政局、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事处:
2004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农业、财政和农村信用联社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国家各项粮食补贴政策,三年共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共计34.3亿元,有力地保护并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取得了粮食生产连续三年超历史发展和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三年超全国平均水平的良好形势。但在粮食政策落实过程中,有些地方还存在对政策落实工作的严肃性认识不到位、面积核实工作不够扎实、村组干部用补贴抵扣排灌费等实际问题。
今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继续实施粮食补贴政策,加强支农资金的投入力度,为发展粮食生产和促进农民增收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为切实做好今年粮食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根据省领导指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进一步加强面积核实工作力度。面积核实是落实粮食补贴政策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承担起面积核实的首要职责,继续发扬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大面积核实力度,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程序核实补贴面积,决不允许出现以统计代核实或多报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现象,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确保补贴面积的准确性。2007年面积核实工作仍按省农业厅制定的《江西省2005年水稻种植面积核实细则》执行,坚决做到村委会登记造册、户主签名、两榜公布,乡、县、市三级逐级汇总、审核和上报。同时,各级农业部门在审核补贴面积时,都要邀请同级财政、统计、纪检等部门共同参加,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2、进一步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粮食补贴资金管理要求及时下拨补贴资金,不得拖延。乡财政所要加强对乡镇农村信用社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在将补贴资金拨入信用社帐户后,要派出专人具体负责督促信用社将补贴资金及时拨入农户存折。补贴资金转入农户存折后,乡镇财政所要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及时组织村干部张榜公布农户的补贴面积和应享受的补贴金额,以告知农户领取补贴资金。
3、进一步加强补贴资金发放存折的管理。乡镇农村信用社要强化服务,为农户提供良好的业务信息。一是固定农户补贴资金存折,由农户自己保管,无特殊情况,不准一年一换,不准由村干部代存代发。二是在存折发给农户后,信用部门要提醒并帮助农户设置密码保护,以防他人冒领,保证农户补贴资金的安全。三是农户凭存折领取补贴时,一律进入电脑操作,不能使用手工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