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应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纲要》技术审查意见的通知
(鄂建文[2006]94号)
应城市规划局:
根椐《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应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纲要》进行了技术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审查意见对规划纲要认真进行修改完善。
为了保证规划成果审查的顺利进行,请注意就规划纲要的修订和规划成果的编制工作保持与我厅和孝感市规划局的联系。
附件:应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纲要技术审查意见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应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纲要》
技 术 审 查 意 见
湖北省建设厅于2006年6月20~21日在应城市组织召开了《应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纲要(2005-2020年)》技术审查会。来自省内有关高校以及规划编制、管理部门的专家教授组成的专家组,在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汇报和踏勘现场基础上,审阅了纲要成果,进行了认真讨论。
专家组对应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给予了肯定:
一、应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工作,市规划局精心组织,市有关部门积极参与,为规划修编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规划修编的基础工作比较扎实,进行了全面的资料收集、分析,从城市合理、有序发展的角度,分专题研究了“和谐社会思想在总体规划中的体现”、“应城与周边县市经济对比分析”、“城市规模及城镇化水平预测”、“城市规划建设实施情况及评价”、“经济社会发展与居民生活变化”等课题,为规划修编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三、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原则正确,内容比较全面,工作深度基本符合《
城市规划法》和《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规划纲要提出的城市发展目标、市域城镇空间布局、城市规划区范围、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规划布局、市政基础设施等规划设想基本符合应城市的实际。
总之,应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编制的基础工作比较扎实,分析研究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基本达到了纲要编制阶段的工作要求,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应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为进一步做好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保证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对应城市发展指导的针对性,专家组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