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在享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县域内开展基本口粮田和农村能源有关情况全面摸底调查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在享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县域内开展基本口粮田和农村能源有关情况全面摸底调查的通知
(赣农计函[2007]26号)


各有关设区市农业局:

  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切实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及农业部《关于开展全面摸底调查扎实推进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和农村能源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省享受西部地区政策的41个退耕还林县进行基本口粮田和农村能源有关情况全面摸底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调查工作质量和数据的真实性。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工作,调查数据应与林业、发改、统计等部门原有调查数据相衔接;现场调查、数据录入要做到谁调查、认负责,层层把关。

  二、时间要求。调查表及数据分析报告请于2007年12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报送我处。

  联系人:方昕,联系电话:0791-6225641;

  电子信箱:nytjcc@jiangxi.gov.cn

  附:1、农业部关于在享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县域内开展基本口粮田和农村能源有关情况全面摸底调查工作方案(略)

  2、退耕还林核查表(略)

  3、我省享受西部地区政策的41个退耕还林县名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