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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全省散装水泥2006年工作情况的通报和做好2007年工作的通知


  三、2007年全省散装水泥主要工作任务

  为做好2007年发展散装水泥各项工作,根据《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7年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建字[2007]1号)文件精神,现提出2007年散装水泥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工作重点

  1、进一步做好重点工程使用散装水泥的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1号文件,从使用环节入手,扩大重点工程散装水泥使用量,提高散装水泥使用率;2007年全省散装水泥供应量达2100万吨,水泥散装率达到36%。

  2、着力抓好农村散装水泥工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按照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多种模式,先易后难的原则抓好散装水泥供应网点的建设。2007年每个市州要建设2-5个农村散装水泥供应网点,条件较好的市、州要每个县市建立1-2个农村散装水泥供应网点,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贡献。

  3、加大“禁现”力度,加快城市城区预拌混凝土的发展。一是要加大发展预拌混凝土工作力度,争取全省各市州全部建成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二是已建成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市州要全面开展“禁现”工作,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开展“禁现”专项工作检查等措施,使“禁现”工作落到实处。2007年全省各市州力争全部实现混凝土集中搅拌。同时,积极做好预拌砂浆的推广工作,力争2007年取得进展。

  (二)主要措施

  各地要围绕上述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保证2007年散装水泥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制定的散装水泥政策措施,依法推进散装水泥事业加速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七部委[2004]第5号令,省政府237号、281号令和省建设厅[2005]74号、[2006]95号文件,加大对袋装水泥的限制力度,促进散装水泥加快发展。在严格执行建设部、省政府和省建设厅文件的基础上,2007年进一步做好将发展散装水泥政策规章列入省人大的条例法规工作。

  2、认真执行财政部[2007]3号文件,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和管理。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财政部[2007]3号文件,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工作纳入行政服务中心,采取前置管理办法,使国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落实到位。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率低、对发展散装水泥设施投入少的地区进行重点检查,要协调财政、审计部门搞好专项资金的审计、追缴工作;同时,要把散装水泥物流设施、销售网络建设,特别是把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的建设作为2007年的工作重点,用好用活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典型示范作用推动整个散装水泥工作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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