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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
(鄂建文[2007]8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中央在鄂和省属勘察设计企业:

  为了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促进各勘察设计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加强对各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后续的监管力度,改变企业资质管理“入口关”严格,动态监管薄弱,市场只进不出的状况,切实维护好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和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请及年检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2005】456号)的有关规定,决定从今年起对全省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状况和市场行为开展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

  所有在鄂持有建设部或省建设厅批准颁发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

  1、各市、州、直管市建委(建设局)对所属勘察设计企业自行组织抽查,每年度抽查比例不少于四分之一;

  2、国家有关部委、集团公司等在鄂勘察设计企业抽查的比例暂定为四分之一;

  3、省属勘察设计企业抽查的比例暂定为四分之一。

  二、核查的内容

  1、核查企业的现状:包括技术骨干、执业人员、技术装备、工作场所等资质基本条件是否达到相应的资质等级标准。

  2、核查企业业绩基本情况:近两年以来完成的勘察设计工程项目、规模等;

  3、核查勘察设计质量与水平状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近两年来完成的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评定结果及勘察设计创优和技术创新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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