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认定洪湖市兴城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有限公司等2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资格的通知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认定洪湖市兴城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有限公司等2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资格的通知
(鄂建文[2007]91号)


各市、州、直管市建委、林区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令第13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省建设厅关于在县(市)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建[2006]49号)规定,省建设厅认定洪湖市兴城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有限公司、石首市锦绣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有限公司审查资格为:房屋建筑工程(限三级以下房屋建筑工程)、二类(临时)。现予以公布。

  附件: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认定一览表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认定一览表

序号

审查机构名称

审查业务范围及类别

认定书编号

认定书有效期

1

洪湖市兴城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限三级以下房屋建筑工程):二类(临时)

17031

至2007年12月30日

2

石首市锦绣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限三级以下房屋建筑工程):二类(临时)

17032

至2007年12月30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