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财政厅公告
(第3号)
根据财政部、
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开展2008年非通用类机具选型等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07]104号),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财政厅决定对2008年度江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非通用类机具进行公开选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型范围:
已进入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不在此次选型范围。本次选型主要是以下9大类23种产品:
(1)耕作机械类
1.1 水田耕整机
(2)种植机械类
2.1 育秧播种机组
2.2 油菜播种机
(3)收获机械类
3.1 油菜收获机
3.2 牧草收获机(含割草、搂集、压捆、打包等)
3.3 秸秆粉碎还田机(含捡拾打捆机)
(4)粮食干燥机械类
4.1 粮食(种子)烘干机
(5)排灌机械类
5.1 轻小型移动式喷灌机
5.2 绞盘式(卷管式)喷灌机
(6)奶业生产机械类
6.1 挤奶机(含储奶罐)
(7)水产养殖机械类
7.1 增氧机
7.2 投饵机
7.3 清淤机
(8)茶叶生产机械类(茶叶加工机械只限于粗加工)
8.1 茶叶修剪机
8.2 茶叶采摘机
8.3 茶叶杀青机
8.4 茶叶烘干机
8.5 茶叶炒茶机
8.6 茶叶揉捻机
(9)其它机械类
9.1 苎麻剥麻机
9.2 小型挖掘机
9.3 多功能管理机
9.4果品分级机(只限于小型分级机)
二、参选产品的要求
所有参加本次选型的产品,均须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规定,通过农机试验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或已列入《江西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产品,或列入农业部“农办机[2007]40号”文件公布的油菜生产机械及挤奶机械,并且在江西省有较完善供货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