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萍府办字〔2009〕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首个“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09〕6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萍乡市“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00九年五月五日
萍乡市“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
今年5月12日是全国首个“防灾减灾日”,为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日”活动各项工作,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首个“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09〕6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5月12日为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日,5月7-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
二、活动内容
(一)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5月7-13日,在萍乡日报、萍乡电视台、萍乡广播电台等栏目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种活动报道宣传。
牵头单位:市广电局、萍乡日报社
参与单位:市政府应急办、市科技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等部门。
(二)开展防灾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5月7-13日,各相关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
突发事件应对法》、《
防震减灾法》、《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防洪法》、《
气象法》、《
森林防火条例》、《道路安全法》、《
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