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召开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鄂教高函[2006]15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文件精神,加快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促进优质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我厅决定举办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主要内容
1、进一步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
2、请教育部高教司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作报告;
3、交流和探讨我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4、商议成立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的有关事宜;
5、实地参观考察部分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二、会议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6年11月27日-29日,会期3天,30日离会。
地点:黄石理工学院
三、会议参加人员
1、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中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主任及拟申报第五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各1人;
2、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中主管实验室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1人。
四、会议的有关要求
1、请各高校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于2006年11月22日前报我厅高教处;
2、请武汉大学生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华中科技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长江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武汉科技大学机械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武汉大学设备处、华中科技大学设备处、长江大学国资处、孝感学院准备相关材料在大会上发言。其他参会高校根据自身实验室建设的特点准备一份交流材料(材料可有所侧重,不要求面面俱到),带到会上作书面交流。大会发言材料及书面交流材料,请各校自行按照规定样式打印100份,并附电子文档,会议报到时一起交会务组;
3、请参加研讨会的全体同志于2006年11月27日上午8:30前到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办公楼前集中,参观考察武汉大学生物学、化学、新闻传播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华中科技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武汉工程大学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后,集中乘车去黄石理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