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各高校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结合专业建设的需要,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青年教师助教制度,着力培养青年教师的敬业精神和教育教学能力,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落实新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切实做到新教师“先培训,后上岗”。要加强对外聘教师资格的核查和课堂教学质量的监管,严禁聘任不符合岗位资格的人员担任基础和专业课程的主讲教师。要重视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在职在岗培训。
8、高职高专院校要适应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注重教师队伍“双师”结构建设。增加专业教师中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中“双师”素质教师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要建立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的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顶岗实践,同时根据专业教学需要,聘请一批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实践技能课程的兼职教师。独立学院要着力优化教师队伍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加快建设自有的稳定的专业教师队伍,编制(人事关系)在学院的专职专任教师应占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9、建立健全教师教学工作激励机制,加强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要依托学科专业或课程,着力建设由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深、专业实践能力强的高职称教师领衔,由不同职称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组成的教学团队。广大教师要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学规范,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实践,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各高校要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政策导向,加强教师教学业绩的考核,把教学质量作为衡量教师工作业绩的主要标准,实行“教学工作一票否决制”,教学工作量不足或教学质量达不到学校规定要求的教师不应继续聘任其从事教学工作,不得晋升高一级技术职务。
四、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大学生素质和能力培养
10、积极调整专业结构,加强特色专业建设。各高校要深入调查研究,准确判断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结合学校的办学优势和发展定位,制定专业建设规划,优化专业结构,调整和设置专业。设置新的专业要进行充分的人才需求预测和可行性论证,要加大新办专业建设经费投入,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和专业办学条件建设。对现设的专业要重新审视并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根据自身的优势和条件,探索建立行业、企业参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新机制,着力建设一批特色优势专业。2007年至2010年,省教育厅将建设200个左右省级本科品牌专业、100个左右的高职高专省级重点专业和一批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进一步提升我省高等学校专业建设水平,形成专业建设的特色优势,增强高校综合竞争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