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增强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

  22.加强高等学校品牌专业建设。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加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力度。“十一五”期间建设一批本科品牌专业和高水平、现代化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3.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努力构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支持高职院校建设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一批高等职业教育省级重点专业,以国家实训基地建设为龙头,以省级实训基地建设为骨干,加强高职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

  24.确立学科建设在高等学校的龙头地位。建立和完善国家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和校级重点学科体系,通过学科创新,提升高等学校知识创新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能力。

  25.扎实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创新研究生培养机制,着力调动学生和导师的内在积极性,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采取优惠政策,注重招收和培养具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坚持开展省优秀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鼓励开展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研究生教育创新活动,构建若干个高水平研究生培养学科集群,建立示范性研究生创新基地或中心,资助研究生创新课题,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选拔部分优秀研究生到国内外进行访学活动。

  26.设立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支持计划。每年资助一批大学生从事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大学生的科研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七、加强对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营造有利于高校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

  27.加强对高校科技创新的组织领导。高校应成立由校长(院长)担任组长的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加强学校科研管理队伍建设,协调科技创新中的重大问题,保证科技创新组织落实、政策落实、经费落实,加强督办检查,建立加强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责任制。

  28.加强高校科技工作的分类指导。科学定位不同类型高校科技发展目标,加强分工合作,大力培育特色学科,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建设,形成优势,做大做强。充分发挥“985工程”及“211工程”大学在科技创新中的带头、示范和骨干作用,促进地方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要实施教学和科研“两个中心”的发展战略,坚持基础研究、应用研发和成果转化协调发展;教学型本科院校要将科技工作列为学校发展的战略重点,突出特色,强化应用研究和技术研发;高职高专院校要将科技研发和科技服务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技术开发和科技服务,努力培养创新型高技能人才。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