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第十届“校长杯”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鄂教体艺函[2007]23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推动我省高等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进高校之间的友谊和交流,提高我省高校的乒乓球运动水平,促进全省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发展。经研究决定,2007年11月9日至10日举办湖北省普通高等院校第十届“校长杯”乒乓球比赛。
本届乒乓球比赛,由省教育厅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承办,湖北省大学生体育协会和湖北省大学生体育协会乒乓球分会协办。请承办单位按照《竞赛规程》的要求,认真做好竞赛组织、场地策划、组织接待等各项筹备工作。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承办单位,共同做好竞赛编排和裁判员的选派及培训工作。各高等学校要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做好赛前训练工作,确保比赛组织和参赛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第十届“校长杯”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2、第十届“校长杯”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二OO七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第十届“校长杯”
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三、协办单位:湖北省大学生体育协会
湖北省大学生体育协会乒乓球分会
四、比赛时间:2007年11月9日至10日
五、比赛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体育馆
六、比赛项目:
1、团体比赛
2、女子单打
七、报名办法:
1、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
2、报名资格:各普通高等院校在职副校(院)级以上的党、政领导。
3、报名人数:
(1)团体比赛:每个学校限报一队,人数、年龄、性别不限。
(2)女子单打:人数年龄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