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鄂教高函[2007]24号)
省属各普通本科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64号)文的要求,现就我省“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校按我厅下达的名额进行申报(名额见附件),原则上从我厅立项建设的本科品牌专业中推荐申报。在申报限额外,各校自筹资金建设的专业原则上不超过2个。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我省的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总数及年度规划名额,我厅拟一次完成2007年--2010年四个年度的立项建设专业点遴选工作。各校申报时提出分年度安排意见,由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后向教育部推荐。
三、其他要求按教育部《关于启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64号)文的精神执行。《关于启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各校自行到教育部网站上下载,我厅不再转发。
四、各校根据我厅下达的名额,填写《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见教育部文附件3)一式五份、《高等学校“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见教育部文附件4)连同学校推荐公文一并报我厅高等教育处,电子文档发送至zoudezhi@e21.edu.cn。
五、“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我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及电话:邹德智,027-87328007、027-87328172(传真)。
附件:各高校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名额
二OO七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各高校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名额
序号
| 学 校
| 推荐
名额
| 序号
| 学 校
| 推荐
名额
|
1
| 湖北大学
| 7
| 15
| 湖北警官学院
| 2
|
2
| 武汉科技大学
| 7
| 16
| 武汉体育学院
| 3
|
3
| 三峡大学
| 7
| 17
| 湖北美术学院
| 3
|
4
| 长江大学
| 7
| 18
| 武汉音乐学院
| 3
|
5
| 湖北工业大学
| 6
| 19
| 湖北师范学院
| 5
|
6
| 武汉工程大学
| 6
| 20
| 襄樊学院
| 3
|
7
| 武汉工业学院
| 5
| 21
| 孝感学院
| 4
|
8
| 武汉科技学院
| 5
| 22
| 咸宁学院
| 2
|
9
| 湖北经济学院
| 3
| 23
| 黄冈师范学院
| 3
|
10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3
| 24
|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 1
|
11
| 湖北民族学院
| 3
| 25
| 黄石理工学院
| 1
|
12
| 湖北中医学院
| 4
| 26
| 荆楚理工学院
| 1
|
13
| 郧阳医学院
| 3
| 27
|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 1
|
14
| 江汉大学
| 1
|
| 总名额数
| 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