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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通知

  四、要对学校体育工作进行督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贯彻中央7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规定和教育部教体艺[2007]14号文件的要求,制定学校体育工作自查整改方案,提出督查内容和整改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对体育课课时,体育教学质量,体育锻炼活动(含大课间活动),实施《健康标准》,体育教师配备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贯彻中央和省的文件精神有力,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的学校的经验要予以推广,对工作不落实的学校要采取制约措施,限期整改,促进学校落实国家对学校体育工作提出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五、要为增强学生体质健康营造更好的舆论氛围。各地和学校要以宣传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契机,以全省“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为主题,积极营造加强学校体育,重视学生健康的良好氛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发动新闻媒体,加强对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舆论宣传,传播体育与健康知识和健康文明的现代生活方式,大力报道学校体育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学生体育活动,为全社会关心、支持和重视青少年体育,增强学生体质健康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要大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活动”。暑期即将到来,各地和学校要大力开展以实施《健康标准》为主要内容的体育活动,在课余时间,围绕体育锻炼项目开展小型多样、全员参与的校园体育竞赛和趣味体育活动,形成人人达标,个个争优的群众体育局面。教育行政部门要争取体育部门、共青团和社区等有关部门的支持,研究部署好暑期学生的体育活动,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有组织的在当地开展体育竞赛、健康培训、科普教育、国防教育、家庭体育等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在放假前要对体育场馆设施进行安全维护,暑假期间对学生免费开放,保证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快乐的暑假。

  七、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教育厅将研究制定落实中央7号文件,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中央7号文件的贯彻,把学校体育和学生健康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督查,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全面落实。各地要在开学前,将本地贯彻中央7号文件的学习,加强学校体育制定的重要措施,学校开展自查整改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督查情况一并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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