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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校办产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校办产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鄂教科函[2008]3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200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办产业统计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07年度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校办产业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范围

  根据国家规定和审批程序批准设立的理、工、农、医、师范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大学、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其附属医院的校办产业,均应进行统计。

  二、组织实施

  各高校及其附属医院的校办产业统计年报工作由主管校(院)长领导,指定专人负责。

  三、统计年报布置工作会议

  定于2008年3月4日上午8:30召开统计年报布置工作会议,布置2007年度全国普通高校校办产业统计工作,针对网上填报的校办产业统计软件进行现场培训。参会人员为高校及其资产公司负责产业统计工作的工作人员各1名。

  报到时间:武汉市外高校请于3月3日下午报到,市内高校请于4日上午8:30前报到。

  报到地点:军培大厦(八一路58号,湖锦酒楼对面,可乘552、522、572、515到八一路站下车)总机电话:027-87710692

  联系人: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 胡 理  027-87328122

  刘 霞  027-69806791

  请各单位于2008年2月27日前将《普通高校校办产业统计部门和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报省教育厅科技处。邮箱:liuxia@e21.edu.cn传真:027-87328022

  四、注意事项

  1、校产统计网上填报系统网址: http://211.68.23.115

  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如下电子邮箱:edu@ctclchina.com联系咨询,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2272037、82271011

  2、各高校报表交报的时间:2008年4月1日-2日。交报校办产业统计报表(简表)一份,报表统一由A4纸打印并盖有学校公章。

  3、学校对所属产业应严格审核报表,做到表盘一致,数据来源真实、统计准确、杜绝填报录入中的差错,按时完成统计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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