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加大本科品牌专业和高职高专重点专业建设工作力度,努力培育高校专业特色和优势。以精品课程体系和共享机制建设为重点,打造优质教学资源。加强本科院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高职高专院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启动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建设,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规范教学管理,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质量监督保障体系。评选表彰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
21、加强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楚天学者计划”,扩大招聘渠道,重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组织开展楚天学者讲坛活动,发挥楚天学者示范、辐射作用。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在本科高等学校设立楚天学者计划“主讲教授”教学岗位;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双师”结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设立“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提高教学水平。
22、完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定期评估制度。建立健全科学评价机制,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切实做好高校评估工作。修订完善《湖北省省属高校专业合格评估标准》,开展省属高校新办专业办学条件的合格评估,促进高等学校加强专业建设。
23、全面加强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动员高校科技力量主动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实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计划和创新团队计划。加强高校省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管理,推动联合共建与资源共享。实施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计划,以湖北战略需求为目标,以技术集成创新为核心,建设一批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继续开展高校科技开发区行活动,大力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大力开展科技兴农和科技扶贫活动。积极支持大学科技园建设。
24、继续做好教育对外交流工作。继续实施“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计划”、“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计划”。继续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规范管理,强化“质量管理意识”和“安全稳定意识”,实施“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计划”,努力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实质性、高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施“汉语国际推广发展计划”,以境外办学、孔子学院、海外实训基地、孔子课堂等形式在海外进行汉语推广和留学生教育,扩大湖北和湖北教育的国际影响,弘扬中华文化和汉语言文化。
25、防范和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继续实施省部共建,支持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在汉部属高校的建设和发展。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努力增加省属高校建设投入。积极推进高校老校区置换,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通过高校债务“短改长”等措施,缓解高校办学资金压力,努力降低高校负债规模。加强高校基本建设和财务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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