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进一步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2008年春季开学起,将免费教科书政策覆盖面扩大到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研究试行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研究提高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落实中央制定的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水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有关化解“普九”债务的政策。
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6、加大对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和指导。继续推进《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进一步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依托重点学校和部门、企业、行业,推动城乡、城际、校际间职业教育资源、信息整合与共享,促进职业教育集团化、连锁化建设。积极推进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中西部之间、城乡之间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规范联合办学行为。重新登记备案公示具备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学校,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稳定在45万人左右。推进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将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新增劳动力作为教育部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重点,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17、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紧密围绕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职业学校按照市场需求设置专业,按照企业需求设置课程。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创建活动。继续举办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强技能性和实践性环节的教学,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
18、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继续组织实施湖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重点改善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国家级、省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兼职教师资助计划,逐步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
五、支持高校走内涵发展道路,着力提高教育质量
19、启动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在全省高校开展湖北省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的评选工作。引导有关高校重点将1-2个学科做大、做强,形成各高校学科发展的明显优势和特色,带动我省高校学科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的提升。做好新一轮部委院校省级重点学科的申报、评审和有关管理工作。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改革的准备工作。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 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开展优秀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论文评选,督促各高校建立健全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制度。进一步完善学位证书的网络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