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建立完善教育评价考核制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通过专题调研,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编制相应的指标体系,建立相应的监测体系,完善相应的考核机制。完善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开展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的督导评估。完善教育督导报告制度,改进和规范对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民办中小学的督导评估工作,加强对已授牌的省级示范高中的监督管理,做好第七届省政府督学的选聘工作。通过到外省调研和举办相关论坛,建立义务教育的质量监测体系、教育投入的监测体系、教育管理评价体系、学生体质的监测体系、学生品德发展的分析和监测体系,并在部分县(市)开展试点。总结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经验,组织经验交流会。
11、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7号文件精神,以迎接2008北京奥运会为契机,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大力推进“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积极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组织举办湖北省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继续举办“走进艺术”系列教育活动,举办湖北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做好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工作。加强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12、积极稳妥地推进高中课程改革。研究制定《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各级教育行政人员和教师的高中新课程培训。以专业网站为依托,开设专门的高中新课程栏目,开发和引进基于高中新课程的各学科课程资源。探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促进普通高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完善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将素质教育落实到课堂教学、落实到教育评价、落实到招生制度、落实到教材建设之中的有效途径。
13、继续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深入贯彻落实《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湖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不断提高学校语文教育水平,促进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继续推动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信息化和规范化。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第三届湖北省高校普通话大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等。进一步加大党政机关推普工作力度。
三、巩固提高“普九”成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4、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建设和管理。研究制定我省巩固提高“普九”成果、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召开经验交流会,推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验。强化对学生异动情况的监控,重点抓好初中“控辍”工作。结合雪冻灾害的抗灾重建工作,统筹使用灾后重建资金和新机制校舍维修资金,组织实施“农村初中改造工程”、“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改善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菜篮子建设工程”等。大力发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坚持应用为主。按照《
义务教育法》和《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精神,清理规范义务教育改制学校。重视学前教育,加强特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