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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鄂教学[2008]6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2008年我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即将进行。为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维护广大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满足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查询的需求,有利于毕业生更好地就业,根据教育部学生司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2008年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

  做好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高等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各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2008年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与管理。一是要对今年毕业生的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摸清情况,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二是针对本校、本培养单位毕业生的实际,制定好工作方案和处理突发事件工作预案;三是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流程,要有专人负责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四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近期要对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尤其是学籍学历遗留问题较多的高校,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要把做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维护高等教育形象,维护高校稳定,建立和谐校园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严格执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各项政策规定

  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人数较多,情况较复杂。希望各高校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的规定,加强对今年毕业生学历证书的审核,自觉维护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举办高校要加强对独立学院的领导和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我厅在有关会议上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独立学院2004级学生学业完成情况的清理,妥善处理好这部分学生学历遗留问题。各高职高专院校要按照我厅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今年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确保有关毕业生今年平安顺利离校。各类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的颁发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客观写实,要确保学历证书编号无误,证书内容要填写规范,照片信息与毕(结)业生连接无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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