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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08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2008年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华中数控杯”数控技术技能大赛
  二、大赛内容和方式
  1、比赛工种:数控车、数控铣。
  2、比赛内容:数控加工工艺与编程、程序输入、数控加工操作。
  3、比赛形式: 采用实操形式(不含理论和CAM考试)。
  4、比赛参照数控操作工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要求命题(含部分技师技能)。
  5、比赛时限:选手竞赛时间共计330分钟,其中前30分钟用于熟悉机床和赛前准备,后300分钟内完成数控车或者数控铣类零件的编程、输入和数控加工。按评分标准对试件进行评定。
  三、比赛使用设施
  1、比赛使用设备由大赛统一安排提供。
  数控车床:沈阳机床CAK40100vl,数控系统:华中世纪星HNC-21T。
  数控铣床:大连机床XD-40A,数控系统:华中世纪星HNC-22M。
  2、每台机床配备一台台式电脑用于选手编程和程序输入。
  3、比赛用刀柄、夹具及辅料由大赛提供,刀具由选手自带。竞赛前公布详细刀具、量具清单,并确定量具是否选手自备。
  4、毛坯及材料:由大赛提供。
  1)比赛用材料为钢件;
  2)车床用毛坯为棒料;
  3)铣床用毛坯为锻件。
  四、大赛要求
  1、参赛选手按大赛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凭参赛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三证必须齐全)进入赛场,并随机抽取机位号。选手迟到15分钟取消竞赛资格。各队领队和教练,以及非允许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2、裁判组在赛前30分钟,对参赛选手的证件进行检查及进行大赛相关事项教育。
  3、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设备管理规程进行操作。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其它未经允许的资料、物品进入大赛场地,不得中途退场。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组裁定取消大赛成绩。
  4、比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或软件故障等问题,应提请裁判确认原因。裁判请示裁判长同意后,可将该选手大赛时间酌情后延。
  5、参赛选手完成比赛项目后,提请裁判到工位处检查确认并登记相关内容,选手签字确认后听从裁判指令离开赛场。裁判填写执裁报告。
  6、比赛过程中或比赛后发现问题(包括反映比赛或其它问题),应由领队在当天向裁判委员会提出陈述。领队、指导教师、选手不得与大赛工作人员直接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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