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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08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并开展省级精品课程年度检查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08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并开展省级精品课程年度检查的通知
(鄂教高函[2008]8号)


各高等学校: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07〕7号)的要求,2008年我厅将继续在全省普通高校中开展省级精品课程的评选工作,同时还将开展省级精品课程年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条件

  今年我省将评审140门左右的省级精品课程,其中高职高专教育课程占总数的30%,请各校按限定名额向我厅推荐申报(推荐名额见附件1)。省级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暂参照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执行,课程分类体系可登录教育部主页http://www.moe.edu.cn/,点击“高等教育司”,进入工作链接中的“国家精品课程建设”查询。

  申报课程必须是本科或高职高专各专业已开设的课程。本科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程,在高等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高级教授职称。高职高专申报的课程,要兼顾公共基础课、技术基础课与专业课。基础课要针对高职高专特点,注重与后期专业课内容衔接,适应高技能人才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专业课要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体现基于职业岗位分析和具体工作过程的课程设计理念,以真实工作任务或社会产品为载体组织教学内容,在真实工作情境中采用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实施。课程负责人要以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为主,负责课程教学方案的规划落实与联络;鼓励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共同开展教学方案的规划和设计,由来自企业、行业一线的优秀兼职教师主讲专业技能课程。

  课程支撑网站必须提供有该课程的课程简介(参照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中要求填报的内容)、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二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各校在规划建设、组织申报省级精品课程时,要充分考虑学科与专业分布情况以及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示范作用。要着重抓好课程建设规划、教学队伍建设、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的改革、先进教学方法与手段的使用、教材建设、实践教学以及切实有效的激励与评价机制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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