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哀悼日期间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教办[2008]14号)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各省属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公告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在此期间,全国下半旗志哀。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请你们立即将有关要求落实到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学前教育机构)。要按照
国旗法的规定进行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先将国旗升至旗顶,然后再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