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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对《湖北省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数据库集团采购工作规范(试行)》、《湖北省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项目运行管理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批复

  二、经费预算
  1. 湖北省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根据项目建设方案,每年制订项目建设经费预算,报湖北省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 经批准的预算方案一般不作调整。由于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以及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调整预算方案时,由项目管理中心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变更理由,报请项目领导小组批准。
  3. 每年应对项目建设成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制定下一年度的经费预算。

  三、经费的使用范围
  1.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主要用于购买本项目所需的仪器、设备、软件,主要包括:
  (1)各类服务器及存储设备
  (2)网络设备
  (3)各类软件购置与开发
  (4)本项目所需的其他设备、软件以及配件
  (5)因以上内容发生的运输、包装、安装等费用
  2. 网络运行费、租赁费及设备托管费
  3. 文献资源购置费
  4. 管理费
  (1)设备仪器的日常维修费用
  (2)专家咨询、论证会议的费用
  (3)维持本项目运行的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按规定应支付的费用

  四、经费管理和支出
  1. 本项目经费支出应严格遵守省政府和武汉大学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
  2. 本项目列入国库集中支付的经费由省教育厅财务处管理,采购事项由湖北省教育技术装备处承担组织和管理职责,并办理相关手续。
  3. 本项目项目管理费由湖北省教育厅委托武汉大学管理,单独建立财务账户,专款专用。管理费的使用遵照武汉大学的财务制度,由项目管理中心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请款、报销等手续。
  4. 项目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项支出以及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支出。
  5. 当本年度的经费有结余时,应转至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6. 在各高校集团购买文献数据库时,由各高校支付的经费原则上应根据湖北省教育技术装备处签发的通知由各高校直接向数据库供应商支付。
  7. 数字图书馆运行中相关服务、培训等费用的收取和使用,以及集团采购中发生的涉及经费往来的事项,由管理中心和武汉大学财务部门研究制订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五、经费支出的决算与监督检查
  1. 项目管理中心须在每年年底编制本年度决算报告,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查。
  2. 项目管理中心应在决算报告通过审查后向各成员高校通报本年度项目经费收支情况。
  3. 项目完成后,项目管理中心应向项目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由项目领导小组组织对项目建设进行财务审计。结余经费用于本项目的后期运行维护。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5:
  湖北省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网络访问技术指标要求(试行)

  湖北省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是一个网上文献服务系统,有访问权限的高校读者都可以在网上享受数字图书馆的服务。项目建设初期系统依据校园网的IP段进行访问权限控制,后期将开发个别登录认证功能。
  湖北省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在网络上采用了双接入的设计模式,现已开通了100M教育网专线和两条30M公共网专线面向全省高校服务,网络总出口带宽为160M。
  为了便于全省高校图书馆利用湖北省高校数字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各校的网络条件必须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一、目前各校师生访问省高校数字图书馆的最佳途径是通过校园网,要求校园网的内部带宽不小于100M,校园网络必须有教育网或公共网出口,教育网的出口带宽不小于100M,公共网出口带宽不小于20M。
  二、如果校园网暂未开通,或图书馆暂未与校园网连接的学校,可通过在图书馆安装公共网专线接入来访问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图书馆单独接入公共网出口带宽要求不小于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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