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办理省外高等学校在鄂设置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备案工作的通知
(鄂教高函[2008]14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
教育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教发[2007]23号)和《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高等学校在鄂函授站名单的通知》(鄂教高[2007]22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厅拟在检查评估的基础上,对省外高等学校在鄂设置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进行备案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备案管理的函授站是经我厅组织专家检查通过、正式发文公布的函授站,具体名单见《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高等学校在鄂函授站名单的通知》(鄂教高[2007]22号)文件。
二、函授站备案工作由主办高校负责。各主办高校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备案表》(见附件)一式4份附建站协议书等相关材料,于2008年6月20日前报送湖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三、主办高校要高度重视函授站的管理工作,密切与函授站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加强对所设置的函授站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函授站的办学行为,加强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联系人:吴勃;联系电话(传真):027-87328172;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湖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邮编:430071。
附件:湖北省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备案表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湖北省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备案表
函授站名称:
函授站所在市县:
函授站通讯地址:
主办高等学校名称:
主办高等学校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