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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的通知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发展目标
  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发展目标是建设十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十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盟。
  十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冬枣农民专业合作社、沙窝萝卜农民专业合作社、玫瑰香葡萄农民专业合作社、紫蟹农民专业合作社、三辣农民专业合作社、海珍品养殖营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肉鸡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优质小麦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棉花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俗旅游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基地为载体,利用历史传统优势,整合现有资源,把传统产品做成强势产业。
  十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盟:食用菌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盟、肉鸡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盟、无公害蔬菜配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盟、生猪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盟、奶牛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盟、肉牛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盟、淡水鱼养殖营销(出口)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盟、棉花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盟、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盟、花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盟。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盟以拒绝有毒食品,保证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单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上,联合两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区域联合,直至整个行业的联合。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类型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者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这类合作社一般以生产或销售单一产品为依托进行组建,可以是生产合作社,可以是营销合作社,也可以是集生产和营销为一体的合作社。
  (二)农民综合合作社。农民综合合作社的性质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同。其主要特征是生产或销售两种以上农副产品,在经营项目和服务对象方面可以跨村、跨乡镇,会员(社员)不限于本村农民范畴。同时,有条件的综合合作社,可以开展面向所有会员(社员)文化生活、医疗卫生诸方面的服务活动,也包括民俗旅游服务的农民综合合作社。
  (三)合作社联盟。是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民综合合作社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联合的高层次的合作社。可以跨村、跨乡镇、跨地区、跨所有制建立合作关系,一般为联合社、总社、联社等类型。这类合作社一般由两个以上专业合作社或综合合作社联合构建,但不改变原资产关系和法人主体资格,只是在经营服务方面开展强强联合,以强促弱,统一代理各专业社、综合社的产品服务,实现统一品牌、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经营,节约销售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成员收益,提升市场竞争力。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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