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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全市优化发展软环境工作意见

  (三)完善运行机制,规范行政行为
  进一步加强政务(事务)公开。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条例》规定和群众需求,进一步组织修订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面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办事信息和办事结果。要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信息查阅室、档案馆、图书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设施和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办事信息向社会进行发布。要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答复人民群众公开申请。要及时编制信息汇编并发布信息公开年报。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制度建设,不断改进投诉、考核、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市教育、卫生、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下属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指导,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市直各部门、各县(区)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2009年底前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建成市网上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大厅由外网和内网组成,相互隔离,其中外网连接互联网,实现行政权力公开、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结果查询、咨询投诉等功能;内网实现电子办公、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服务、行政和法制监察等功能。通过内外网数据交换,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实现社会公众知情办事、行政机关高效办公、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和相关部门有效监督的目标。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委办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市级行政职权清理复核和编码工作,并做好县(区)行政职权清理复核和编码指导工作。市信息产业局在6月底前完成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系统软件研发工作。各县(区)在9月底前启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市直各部门、各县(区)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确保在年底前完成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电子监察系统推进任务。各自建平台单位根据系统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要求传输数据,向市、县(区)监察、法制部门开放访问控制。
  继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坚持低限处罚的原则下,全面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按照分档量化原则对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从规范和量化处罚流程入手,将行政处罚分为案件登记、立案、调查、审核、听证、处罚、结案等若干标准环节。在规定的自由裁量权限内,针对不同的情形再分解为相应的处罚档次,建立行政执法标准数据库,根据情节轻重等由系统软件自动控制处罚标准。通过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限制具体经办人的自由裁量空间,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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