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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鄂教办[2008]19号)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意见》(教发[2008]20号)转发给你们,文件对做好教育系统灾后重建对口支援、进一步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等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要求,请各地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就我省教育系统近期主要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省区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上的讲话和在抗震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胡锦涛总书记近期的这两个讲话,对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对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和改革发展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提出明确要求和措施,通过组织召开党委中心组会议以及报告会、学习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各种形式,并以支部为单位安排一次组织生活,把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等认真组织起来,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讨论活动,深化对讲话精神的学习和理解。要紧密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研究制定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规划和措施,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各地教育部门和各高校在组织开展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活动中有好的做法、经验和体会,请及时报告我厅。

  二、全面做好教育系统灾后重建对口支援工作。各地各高校要继续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做好对口支援四川省汉源县的灾后重建工作。各地教育部门要组织所属中职学校做好包括向灾区联合招收新生、接收在校学生转移学习等工作。各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招录向灾区学生倾斜的方针,增加灾区高招名额。各地各学校对生源地为灾区的学生,要在落实好现有国家资助政策基础上,进一步采取特殊的资助措施,确保因地震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学习生活。要进一步加强家在灾区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优先安排,具体帮助,保障上岗,为他们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服务,确保有就业愿望的毕业生都能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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