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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贯彻落实鄂政办电[2008]125号文件情况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贯彻落实鄂政办电[2008]125号文件情况的通知
(鄂教综治[2008]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6月6日,我厅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青少年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08]125号),对青少年学生安全工作,尤其是游泳安全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但是,我省近期仍然发生了一些影响较大的青少年学生溺水死亡事故。根据省领导意见,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上报贯彻落实工作情况,以及开展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一、贯彻落实鄂政办电[2008]125号文件情况。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要及时总结贯彻落实鄂政办电[2008]125号文件精神的有关工作,并将开展安全教育,构建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防范机制,切实减少青少年学生溺水死亡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书面报告我厅。

  二、认真开展青少年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要对2005-2008年辖区内学校发生青少年学生溺水死亡事件进行统计(分年统计),同时,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形成书面报告报我厅。凡今年辖区内发生了青少年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县(市、区)教育局,要写出专题报告,先向市、州教育局报告,由市、州教育局转报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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