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鄂教思政函[2008]7号)
各高等学校:
为了帮助广大教师更好地把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2008年修订版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进一步做好党的十七大精神“三进”工作,省教育厅决定8月27-28日举办“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传达全国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会议精神;部署秋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专家讲解《原理》和《基础》教材2008年修订版的有关内容。
二、对象及要求
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部负责人1人,《原理》和《基础》课任课教师各1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督导员。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 8月27-28日。武汉市以外的代表27日下午报到,市内代表28日上午8:00以前到湖北饭店四楼大会议厅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