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五批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名单的通知
(鄂教高[2008]20号)
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07]7号),我厅将在“十一五”期间继续开展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经学校申报、专家评议,我厅审核确定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的“微生物技术及应用”等25个专业为第五批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现将试点专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按《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建设第三批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的通知》(鄂教高[2006]19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二、第五批试点专业建设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启动,建设周期为3年。各有关高校要进一步完善试点专业的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并落实工作措施,保证试点专业的改革与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三、学校主管部门对每个试点专业给予不少于50万元的专项建设经费,学校也应安排相应的配套经费,支持试点专业建设工作。
四、建设期间,我厅将组织中期检查。建设期结束时我厅将对试点专业进行终期验收,验收合格的专业将授予“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称号,不合格的专业将取消其试点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