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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聘任人选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聘任人选的通知
(鄂教高[2008]19号)


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教高[2007]2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设岗专业的通知》(鄂教高[2008]7号)要求,我厅对有关院校报送的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拟聘人选进行了审核,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王清云等21位2008年度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人选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聘任人选的管理按照《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执行。有关院校于9月30日前将聘任合同和聘书副本报我厅备案。

  二、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聘任人选自本文公布之日起开始履行教学岗位职责,在岗履职期为2 年。各有关高职高专院校要进一步完善教学岗位管理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并落实工作措施,安排相应配套经费支持教学岗位建设工作,保证教学岗位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三、第一批获准设岗专业的院校中,拟聘人选未予批准的院校要按照实施办法继续公开招聘,确定拟聘人选后报送以下材料:

  1、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候选人推荐表(可在我厅政务信息网下载,下载页面http://www.hbe.gov.cn/content.php?id=4749),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公章。

  2、拟聘人选有关支撑材料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于10月30日前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同时上报电子文档。联系人:丁铱,联系电话:027-87328007,电子邮件:chndy@e21.edu.cn。

  实施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制度,是深化高职高专院校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改革,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双师”结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高职高专院校要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师资队伍总体规划,加强建设,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聘任人选的作用。
  附件:2008年度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聘任人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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