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参加学校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鄂教体艺函[2008]14号)
各市、州、县及林区教育局、卫生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有关高等学校,省直有关中小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对学校卫生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定于9月16日联合召开学校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参加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会议安排
时间:2008年9月16日14:30-16:30
湖北主会场设在武汉电信商务会议中心(武汉市武昌洪山路海怡锦江酒店楼上);各市(州)、县(市、区)及林区设分会场。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在潜江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二、会议内容
1、教育部、卫生部领导对贯彻落实中发[2007]7号文件有关学校卫生工作要求进行部署。
2、大会经验交流发言。
三、与会人员
湖北主会场:省教育厅、省卫生厅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人,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高校后勤中心、省校产办、省电教馆负责人,武汉地区部分高校校长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省直中小学校长(参加会议人员须提前15分钟入场)。
分会场: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职能科(处)
负责人,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人,教育部门所属中小学卫生保健站(中心)负责人,部分中小学校长。
四、其他事项
1、分会场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并联系协调卫生部门人员、中小学卫生保健站(中心)负责人及中小学校长与会。
2、请各市、州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分别将本通知传真给所辖县(市、区)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并将各地(含县[市、区])参加会议的主要负责人名单于9月12日中午12:00前,以市、州为单位分别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传真:027-87328153)和省卫生厅办公室(传真:027-87816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