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利率调整政策有关问题处理的通知
(鄂建文[2008]30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2008年元月14日至元月21日,我厅组织检查组,在对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时,发现由于国家调整存款利率,不少中心(分中心)在计付住房公积金缴交利息时存在程序设计有误、没有按国家规定分段计息的问题。为准确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利率调整政策,保障缴存者的合法权益,各中心(分中心)在计付住房公积金缴交个人利息时,如遇国家利率调整,必须按调整日前后国家统一挂牌利率分段计付。2007年度国家利率调整时没有按照规定计付的,应立即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