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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报送城市建设系统服务业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季度报表的通知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报送城市建设系统服务业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季度报表的通知
(鄂建文[2008]5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服务业清查和定期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98号)要求,现就我省城市建设相关行业2007年度和2008年各季度调查统计结果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业务范围

  (一)城市公共交通业

  1、公共电汽车客运。具体内容包括:

  (1)市内公交汽车客运;

  (2)城市近郊公交汽车客运;

  (3)市内公交无轨电车客运;

  (4)市内小公共汽车客运;

  (5)市内、市郊旅游观光客运。

  2、轨道交通。主要内容包括:

  (1)地铁交通;

  (2)轻轨交通;

  (3)有轨电车交通;

  (4)各种索道、缆车的经营管理活动。

  3、出租车客运。主要指司机驾驶出租车提供的客运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按计程服务的轿车、客车等的出租车客运;

  (2)按包车服务的轿车、客车等的出租车客运。

  4、城市轮渡。主要指城市的水上旅客轮渡经营活动。具体内容包括:

  (1)城市内的沿江、沿河、湖泊的轮渡旅客营运。

  5、其他城市公共交通。主要指城市摩托车和其他非机动车旅客运输。具体内容包括:

  (1)摩托车客运;

  (2)三轮车、人力车客运;

  (3)其他未列明的城市旅客运输。

  (二)管道运输业

  1、管道运输业。主要指通过管道对气体、液体等的运输。具体内容包括:

  (1)原油、成品油的管道运输;

  (2)天然气的管道运输;

  (3)水的管道运输;

  (4)其他管道运输。

  (三)环境管理业

  1、城市市容管理。具体内容包括:

  (1)城市中设置户外标志、标语牌、画廊、橱窗的管理;

  (2)城市建筑施工的围墙遮挡、材料堆放、渣土清运、竣工清理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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