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市州教育政务网站绩效评估的通知
(鄂教办[2009]4号)
各市、州、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务门户网站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建设服务型政府,我厅拟于2009年下半年对全省市、州、神农架林区、直管市教育政务网站进行绩效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通过开展教育政务网站绩效评估,促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促进教育政务公开,发挥教育政务网站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通过评估,以评促建,加快提升全省教育政务网站整体建设与应用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教育政务网站绩效评估领导小组。
由省教育厅分管领导任组长,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和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主任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估日常工作,由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主任范义虎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评估范围和内容
评估范围: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江汉油田、直管市教育政务网站(见附件1)。
评估内容:日常监测、政务信息公开、公众参与3个方面(见附件2)。
四、评估方法及时间
1、自评(2009年9月1日-9月30日)。各地按照评估内容及要求形成自查报告,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教育政务网站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评分占总分的10%。电子邮箱:slq@e21.edu.cn,联系人:沈洛全,杨娜 联系电话:027-87812157。
2、网上投票(2009年10月1日-11月30日)。将各地教育政务网列表链接到湖北教育信息网,进行公众网上投票,投票结果占总分10%。
3、互评(2009年10月1日-11月30日)。各市州对照评估细则,对其它市州教育政务网打分,并将打分结果发送到教育政务网站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分结果占总分的30%。
4、专家评议(2009年10月1日-11月30日)。由评估小组成员点击查看各教育政务网站,并结合各地自查报告,对照评估细则进行评分。专家评议占总分的50%。
5、结果统计(2009年12月1日-12月20日)。汇总统计全省教育政务网站的绩效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进行通报。
五、有关要求
各地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教育政务网站的绩效评估工作,要认真对照评估内容进行自查和整改,促进各项内容保障工作的落实,不断提升教育政务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努力把我省教育政务网站办成提高效率的平台、为民办事的平台、助民生活的平台、监督政务的平台、与民交流的平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