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湖北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鄂招委[2009]4号)
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各普通高等学校:
  湖北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确定,现通知如下:
  一、理工、文史类
  1.第一批本科:理工540分,文史518分;
  2.第二批本科(一):理工506分,文史491分;
  3.第二批本科(二):理工495分,文史478分;
  4.第三批本科:理工406分,文史410分;
  5.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理工380分,文史385分;
  6.第四批高职高专(二):理工262分,文史262分。
  二、艺术类
  1.艺术本科(一)和艺术本科(二):文化298分;
  2.艺术本科(三):文化268分;
  3.艺术高职高专:文化220分。
  三、体育类
  1.本科:文化345分,专业素质测试350分;
  2.高职高专:文化220分,专业素质测试300分。
  四、招收参加高职统考中职毕业生的院校
  1.本科:440分;
  2.高职高专(一):380分;
  3.高职高专(二):2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