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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废止《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金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废止《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金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委办〔2008〕89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机关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38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金华”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2006〕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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