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建设局关于为“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和加快
中心城市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的若干意见
(徐建发〔2009〕57号)
局属各单位,各相关处室: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是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涉及到我局主要是加快中心城市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两大任务,我局应按照“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要求,举全局之力做好这两项工作,对涉及到我局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服务、建筑工程试验检测、施工图设计审查等服务性项目,要做好全方位的服务工作。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简化办事程序,开通绿色通道
一是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对中心城市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项目做到随来随办,实行一条龙服务。
二是公开办事内容,对各种服务的依据、内容、方法、时限、收费等内容一律上墙公开,并打印成册,方便业主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实行重点工程项目优先服务制。设立专门窗口,由专人负责,只要项目到达,在满足基本的技术性要求的前提下,立即着手办理工程项目的各项服务项目,必要时,实行会办制度,提前搞好服务。
四是落实项目专人负责制。重点工程项目在办理各项服务手续时,上至领导,下至各处室负责人到具体业务负责人都要主动靠上去抓落实,各承办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的办理,落实绿色通道责任制。局领导对重点工程项目,实行划片定点负责,对包片内的项目实行全程服务、跟踪监督,确保办事效率、质量和业主单位满意率;重大项目,指定一名分管局长具体落实;实行工作人员AB角制,主办人不在,由其他工作人员负责办理有关事项,不得拖延。
五是实行项目免“罚”制。为重点工程项目办理各项业务,不论项目大小,不论业务大小,都本着优质服务的宗旨,提供便利。不提罚字,积极提供信息,协助其办理或补办各类手续。
六是对项目实行走访制。局领导以及各承办单位的负责人定期深入重点项目单位,采用多种形式,征求业主的意见,对办事程序提出整改性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为项目创造方便、便利条件。
七是执行限时办结,优化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实行限时承诺服务,提高效率,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为项目办理完毕各项手续。
二、提高服务水平,创新服务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