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治理征地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补偿不到位、基本保障不落实等损害被征地农民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违规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甚至强行侵占农民土地等违纪违法行为。
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对“民生八大工程”用地项目的监管,确保改善民生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对土地矿产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凡兴办的中介机构与主管部门必须脱钩。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活动,使今年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加强国土资源信访督办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稳妥处理因土地和矿产开发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
六、深化国土资源改革创新,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治本抓源头工作
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工作规划》落实。大胆探索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不断完善增强参与宏观调控能力,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提高保障发展能力,规范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制度体系。建立市场配置资源新机制,着力推进土地和矿业权市场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省厅将组建全省矿业权交易市场,矿业权交易必须进场。各市县局都要完善土地交易市场,发挥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作用。
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逐步缩小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范围,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制定《陕西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出让转让管理实施办法》,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交易行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上以公开方式转让。严格执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规定,开展矿业权市场建设有关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统一配号制度,规范矿业权管理行为。
继续深化各项改革,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执行《陕西省行政许可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和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缩短审批路径,减少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凡大宗设备、大额物资都要通过政府采购。
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