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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浠水县供电公司分支营业机构并换发《供电营业许可证》的通知
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浠水县供电公司分支营业机构并换发《供电营业许可证》的通知
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浠水县供电公司分支营业机构的请示》(鄂电司营销[2008]2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对浠水县供电公司分支营业机构进行必要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为了更好保障和服务浠水县经济社会发展,同意湖北省电力公司浠水县供电公司调整营业机构,撤销原城区供电营业所,新增城南供电营业所和城北供电营业所。同意城南供电营业所和城北供电营业所承接原城区供电营业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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