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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关于编报2009年和2010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议方案的通知

  二、编报要求
  (一)各地要在认真开展调查的基础上,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建设积极性高,群众体育需求旺盛,能够落实建设用地的行政村作为实施对象,以保证项目能按期完成,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二)项目选址要与当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考虑,与所在地学校、文化站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和使用相结合,与我市“千百工程”的实施相结合。
  (三)每个行政村只能编报一个项目,已建有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的行政村不再列入。
  (四)因国家有关部委有可能对上报项目和数量进行调整,上报项目请按重要程度排序,优选单位排在前面,最终结果以正式通知为准。
  (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经费为每个3万元(场地建设经费2万元,器材经费1万元),其中中央(含市级)投入约占总投资的80%,当地配套约占总投资的20%(具体配套比例以正式文件为准)。
  (六)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和当地发改委、财政局联系,密切配合,共同研究,做好项目建议方案。
  (七)请各区县体育部门在2008年5月25日前将正式申请和《2009年-2010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建议方案表》报送市体育局,同时将《2009年-2010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建议方案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信箱:huangbo1920@126.com。(联系人:市体育局群体处:黄波,联系电话:63893447)
  (六)发送电子邮件时请采用电子表格形式(Excel表格),其他形式拒收。

  附件:2009-2010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建议方案表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附表:     区、县(自治县)2009-2010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建议方案

序号建设内容项目所在行政村人口数(万人)拟建设位置投资合计(万元)其中:备注
场地投资建议(万元)器材投资建议
场地设施投资小计中央投资地方配套器材购置投资小计中央投资地方配套
2009年建议方案
 合计          
1××区(县)××乡(镇)××村农民体育健身场地          
2××区(县)××乡(镇)××村农民体育健身场地          
3××区(县)××乡(镇)××村农民体育健身场地          
2010年建议方案
 合计          
 ××区(县)××乡(镇)××村农民体育健身场地          
 ××区(县)××乡(镇)××村农民体育健身场地          
 ××区(县)××乡(镇)××村农民体育健身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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