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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关于推荐评选2008“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全国“群众喜爱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暨参加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展示大会的通知

重庆市体育局关于推荐评选2008“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全国“群众喜爱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暨参加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展示大会的通知
(渝体[2008]105号)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部门,有关直属单位、单项体育协会:
  自1993年颁布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以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伴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走过了15年的发展历程。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全民健身的宣传者,健身活动的组织者,科学健身的指导者,群众体育健身场地器材的管理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践行者,是群众体育发展中重要的技术骨干力量,在我国全民健身事业中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唱响“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旋律,全面展示我国颁布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10多年来所取得的成果,国家体育总局决定在2008年举办“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全国“群众喜爱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评选暨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展示大会活动。
  举办此次活动旨在系统、全面总结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以来的工作,树立科学、运动、健康、和谐、全新的生活理念,宣传和崇尚社会体育指导员奉献社会、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和社会公德,展示45万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社会、服务大众所做出的成就和贡献以及所具备的技能和素质,宣传社会体育指导员先进事迹,树立良好的公益形象,进一步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社会影响力。
  现将评选活动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全国“群众喜爱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活动
  (一)  评选范围
  各区县(自治县)所有等级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审条件和标准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八荣八耻”重要思想,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
  2、以实际行动,积极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3、认真履行社会体育指导员职责,在指导群众健身活动中,做到服务基层、服务大众,奉献敬业、任劳任怨,热心为健身爱好者服务,并且做出突出贡献。
  4、有较高的体育健身技能和指导水平,积极传授科学的健身方法,指导群众健身,不断创新和推广健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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