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体育局关于举办2008年第一期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重庆市体育局关于举办2008年第一期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渝体[2008]102号)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部门、教委(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的要求,启动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计划,2008年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西部地区巡回培训重庆培训班拟于2008年暑假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班于2008年7月18日至23日举办(17日报到、24日离会)。
  2.培训地点在西南大学培训学院。
  二、参加人员及条件
  各区县从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选派3名优秀体育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其中:秀山、酉阳、彭水、石柱、城口、巫溪、巫山、潼南、奉节、云阳、开县、忠县、武隆、垫江、黔江各选派4名优秀体育骨干教师参加培训)。
  三、培训组织机构
  培训班由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主办,重庆市体育局和市教委共同承办。培训讲师团由国家统一组织和指派,在西部地区巡回培训。
  四、培训内容与方式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培训内容包括热点专题讨论、部分项目技能教学、交流学校体育改革新经验、介绍国内外学校体育发展新动态。教学形式将以课程讲授为主,结合技能训练、作业示范、小组交流等方式进行。
  五、培训经费
  凡参加此次培训班的体育教师,往返交通费自理,培训期间食宿费由主办单位承担。
  六、培训证书
  凡参加了全部课程培训的教师,经培训考核合格,颁发由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监制、由全国体育传统学校体育师资培训中心和当地培训基地盖章的专业培训证书。培训证书可作为今后体育教师资格认证、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可作为担任基层培训体育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培训学时将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七、相关要求
  1.请各区县体育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按本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区县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教师参加培训。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