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园林局关于布置市街鲜花迎接直辖10周年的通知
(渝园林发[2007]70号)
主城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为迎接重庆直辖10周年,办好庆典活动,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总体方案,市政府办公厅召开专题会议对活动的组织进行了细化和布置,对鲜花上街提出了不低于“峰会”水平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市街鲜花布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和指导思想
按照热烈喜庆、务实节俭、内聚人心、外树形象、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总抓手,以“绿树美环境、鲜花靓城市”为主题,展示直辖市的良好城市形象和精神风貌,营造热烈隆重的喜庆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余守明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实施与协调,加强组织领导。
三、总体任务
主城总鲜花用量约1000万盆(株),其中市园林局储备80万盆(株),主要用于补助各区,主城区共准备900万盆(株),包括社会单位用花量。
四、布置重点及设计要求
(一)重点区域如上清寺转盘、会展中心等地应进行单独设计,设计方案可采取招标形式公开征集。重点路段如迎宾大道、210国道等,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突出祥和、喜庆,也可采取招标方式征集方案。
(二)在城市的主干道、主要接点、步行街和举行庆典活动的场所摆放鲜花、布置立体造型花坛、花堆,营造喜庆祥和的氛围。
五、时间安排
(一)5月中旬完成布展方案评选工作。
(二)6月18-20日,各主要景点现场效果评比。
六、工作要求
(一)主城各区应高度重视直辖10周年鲜花布置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订措施,认真组织制订设计方案、鲜花生产的筹备和布置,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本次鲜花布置工作将列入年度园林绿化工作考核内容,市园林局将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在评比基础上给予适当奖励(评比及奖励方案另行制订)。
附件:直辖庆典主城区鲜花上街一览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