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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做好水稻种子品种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做好水稻种子品种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
(2008年2月29日)


各设区市、县(区)种子管理站(局):

  根据植保部门的预测和专家的分析,2008年是我省稻瘟病重发年。全面准确掌握品种特性和分布情况,是有针对性做好稻瘟病防治工作,夺取水稻稳产高产的重要基础。为此,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和调查。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对种子市场上销售的品种、数量进行调查摸底,根据审定公告内容和在当地历年的种植表现情况,对品种抗性要逐一排查,督促企业建立明细的种子销售档案,对抗性不强的品种进行跟踪服务。要坚决禁止稻瘟病抗性不强品种在稻瘟病高发区推广。要重点加强对种子数量较多和种植面积相对集中的品种进行跟踪调查,及时掌握生产情况。在市场监管中要检查其品种介绍是否符合品种审定公告内容、是否跨区域推广,坚决打击未审先推、虚假种子广告宣传、隐瞒品种抗性弱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引导农民正确使用串换自留常规种。一些未审定、易感稻瘟病的常规稻品种,如“禾盛10号”等,由于熟期早,6月上中旬即破口抽穗,避开了近几年6月下旬连雨天气,稻瘟病发病较轻,致使农民串换和自留种的比例逐年增加,面积呈扩大的态势,给农业生产的用种安全带来隐患。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创新思路、创新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农民串换和自留种子的有效监管和技术服务。要重点打击种子企业经营未通过审定的种子,一经发现,立即封存,已经销售的种子,要责令企业在种子下田前限期召回;要坚决制止打着“订单农业”的幌子,违规经营种子,以粮代种、以粮换种的违法行为;要说服教育农民避免使用串换和自留种子;对常规稻种植较集中的区域,要对生产环节实行全程跟踪服务,逐户摸清种子来源,帮助农民掌握品种特性,应用配套栽培技术,综合防治病虫害。

  三、加强指导,搞好服务。要根据当地海拔、土壤、气候等特点,结合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发布本区域内的主导品种,通过电视、广播、发布公告、开展良种推介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指导农民科学购种、安全用种;根据植保部门病害信息预报,要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跟踪调查品种在田间生长表现和抗性情况,尤其对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进行技术服务指导;要全面开展水稻品种种植表现跟踪调查,重点调查品种的产量水平、病虫抗性、倒伏情况、结实率情况等,建立品种跟踪调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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