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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行动的通知


  三、具体要求

  (一)全面落实免疫政策,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按照《2008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规定,继续实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继续实行免疫申请验收、免疫分类管理、补免周等制度,大力推行程序免疫,全面落实强制免疫工作要求,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要突出抓好鸭鹅等水禽和饲养周期短的肉鸡、肉鸭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和母猪配种前、仔猪断奶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强制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对所有鸡实施新城疫全面免疫,大力落实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猪流行性乙型脑炎等疫病的积极免疫政策,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白”。加大免疫效果监测力度,对新补栏畜禽和抗体达不到要求的畜禽要及时补免,保证免疫密度和质量。要规范建立健全防疫档案,加强对调运动物免疫情况监督管理。

  (二)加大消毒灭源力度,严防病原扩散

  各地要将消毒灭源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督促畜禽饲养场、屠宰加工厂、交易市场以及贩运等流通环节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定期开展消毒灭源。消毒工作要规范化、制度化,消毒要求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切实达到消灭病原、有效阻断疫病传播途径的目的。为防止冰雪冻灾过后发生次生疫病,春防期间,要对辖区养殖场、屠宰加工场、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一次全面集中消毒灭源活动。

  (三)强化疫情监测和报告,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按照农业部2008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和我省2008年动物疫病监测工作计划,坚持日常监测与应急监测、全面监测与定点监测、集中监测与日常监测相结合,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及时分析监测结果,切实掌握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提高预警预报能力。春防期间,要开展一次春季集中监测行动,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全省种畜禽开展一次疫病大普查,对南昌市活禽市场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定点监测。要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科学、准确诊断疫情,及时、准确报告疫情。要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协防员的作用,建立定期巡查制度,了解每户农户养殖的畜禽健康状况。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疫情举报和核查机制,规范举报疫情核查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疫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排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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