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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行动的通知

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行动的通知
(赣牧防指字[2008]3号)


各设区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北京举办奥运会之年,1月中旬以来我省又遭遇了罕见的雨雪冰冻天气,抓好重大动物疫病春防工作,事关当前救灾大局,事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局,事关畜牧业全年目标实现,事关社会稳定和我国国际形象,任务艰巨,意义重大。为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集中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这次春季防疫集中行动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防控工作全局,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狂犬病、猪链球菌病、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为防控重点,统筹兼顾鸡新城疫、猪流行性乙型脑炎等动物疫病,以建立长效机制为基础,为提高防控能力为核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60天的春防集中行动,认真落实免疫、消毒、监测、监管等各项防控措施,切实提高综合防控水平,确保大灾之后不出现大的疫情,确保全国“两会”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力争春季不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力争少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情;一旦发生,确保疫情不扩散、人员不感染。

  二、时间安排

  全省春季防疫集中行动从2月20日起开始,至4月20日结束。

  第一阶段:2月20日至3月10日,动员部署阶段,各地研究制定春防行动方案,部署春防工作,做好畜禽饲养摸底调查、疫苗、消毒药等所需防疫物资的采购与发放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3月11日至4月10日,具体实施阶段,各地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免疫、消毒、监测、检疫监督等防控措施。

  第三阶段:4月11日至20日,自查整改阶段,各地对照省指挥部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及时强化薄弱环节,整改存在的问题。

  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将于5月中下旬组织全省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行动实施情况检查,并准备迎接国家检查组对我省春季防疫工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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